2024年5月6日,節后上班第一天,昌邑分公司黨總支就召開專題會議落實集團公司酒醉駕案件再學習再傳達再貫徹,會議由分公司黨總支書記劉國棟主持,全體黨員干部及部分職工共同參加。
首先,劉國棟宣讀了集團公司印發的《關于通報近期發生的酒醉駕案件情況對全體干部員工再警示再教育再宣傳的通知》,指出了嚴肅政治,從嚴查處酒醉駕的重要性。2023年10月1日以后發生了12件酒醉駕案件,代價慘痛、教訓深刻。
其次,劉國棟指出:面對酒醉駕的反復性、頑固性、長期性,每個人都不要有僥幸心理,每位職工無論從事哪個崗位,都應從案例中去感悟、去警示自我,切不可因一念之差毀了政治生命、家庭團圓、事業前程,更甚者葬送自己及他人寶貴的自由和生命。
最后,劉國棟就會議貫徹落實提了三點要求。一是各單位要認真汲取案例教訓,引以為戒,切實將各部門、各崗位存在的違紀違法風險隱患進行詳細排查,扭轉不良風氣,切實健全日常監督管理制度機制。 二是要讓“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深入內心,從思想、行動上重視起來,細算酒后駕駛法律賬、經濟賬、家庭賬,消除僥幸心理,杜絕酒后駕駛。三是強化責任落實。公司黨總支和各基層支部切實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加強對干部員工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監督。各支部以黨員大會(擴大)會議的形式組織全員學習集團公司酒駕醉駕典型案例通報文件,結合通報案例和悔過書進行再傳達、再教育、再警示,并結合通報文件精神開展支部大討論,確保干部員工對酒醉駕的紀法規定和紅線底線有更清晰的掌握和了解。提高自我警省能力,防微杜漸遵守各種規章制度。